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十八屆中紀委三次全會進一步明確提出,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各級紀委(紀檢組)要承擔監督責任。保山市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三轉”工作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厘清紀檢監察機關工作職能、創新工作方式、轉變干部作風,落實好紀委監督執紀問責之責。
轉職能:厘清職責 突出主業
保山市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明確職責、劃分主責,48項工作任務,市紀委、市監察局牽頭15項,集中在嚴明紀律、監督檢查、案件懲處、制度廉潔,其中:嚴明紀律占1項,案件懲處占7項,監督檢查占4項,制度廉潔2項。從這次《工作規劃》分工來看,一改紀委過去“事事牽頭、樣樣參與”的做法,把主要精力放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業上,聚焦監督執紀問責。
充分發揮監督檢查的保障作用。深入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強化對重點產業、橋頭堡建設項目、改善民生、節約資源、生態文明建設等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優化環境、保障發展”的思路,繼續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同時,采取強有力的監督手段和措施強化對中央和省、市在結構調整、橋頭堡建設項目、改善民生等全縣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方面投資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工程優質,干部廉潔。優化投資發展環境,治理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集中開展中小企業相關法律和優惠政策落實情況檢查,嚴格治理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等問題。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誠信建設,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和收費行為,進一步清理規范檢查考核和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優化投資發展環境。
唱好紀委查辦案件的重頭戲。把案件查辦作為主業的重頭戲抓牢抓實。今年1至10月,受理信訪舉報457件次,初核235件,轉立案108件,其中,涉及縣處級干部5件,鄉科級30件,一般干部23件。結案96件,增長11.63%;給予黨政處分73人,政紀處分54人,受雙重處分15人,其中縣處級6人,鄉科級31人,一般干部22人。移送司法機關11人,挽回經濟損失446.65萬元。
加大責任追究的問責力度。3月份,全市通報查處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典型問題,并通報全市因上下班遲到、早退,上班期間玩電腦游戲、上網看電影、網上購物等上班時間不在工作狀態和從事與工作無關情形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情況有50人。4月份,通報了我市8起部分單位和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騙取、套取、擠占、挪用涉農資金,違規設立“小金庫”私分、濫發獎金、補貼,嚴重侵害了群眾利益,涉農資金違紀違法典型案件。5月份,通報我市公車私用、駕駛公車違法八項規定典型違紀案件2起。
轉方式:創新方式 改變方法
創新教育方式,強化廉政教育。宣傳、教育和廉政文化“三駕馬車”并肩前行,切實營造了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加大宣傳力度。1-10月份,全市反腐倡廉宣傳稿件被省級及其以上新聞媒體、雜志采用160篇(條),其中:《中國紀檢監察報》采編36條,《中國紀檢監察》2條,《黨風廉政建設》1條,《人民日報》1條,《云南日報》14條。加強廉政教育,筑牢黨員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線。組織了新提拔領導干部到善洲林場開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動;對新提拔領導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強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切實增強廉政文化的感染力、熏陶力和滲透力。創建省級廉政文化示范點8個、市級25個、縣級278個,善洲林場被省紀委命名為云南省廉政教育基地。利用保山市警示教育基地(保山監獄)的作用開展領導干部警示教育,2013年以來,共有112批次4563人次到保山監獄開展警示教育活動。
創新制度建設,嚴肅工作紀律。為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促進作風好轉和廉政建設,出臺了《關于規范領導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對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參與婚喪喜慶宴請應“十嚴禁”行為。出臺了《關于對擬提拔領導干部實行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個人有關重大事項申報公示的規定(試行)》,公示領導干部家庭總收入、資金債務、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和其他需申報財產、事項等情況,同時公示的還有監督舉報電話、領導干部個人公開承諾等,對公示期內有舉報未核實清楚的,將暫緩提拔任用。為有效解決黨政一把手存在權力集中、權力專橫、權力變形等問題,龍陵縣出臺了《鄉科級黨政主要負責人“五項不直接分管”暫行辦法》,把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主管的財務、人事、工程項目、行政審批和物資采購等五項“要害權”進行科學分解,有效打破權力集中,形成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出臺《保山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工作制度》,切實加強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干部的外出管理,促使紀檢監察領導干部認真執行外出請銷假制度,及時報告出差、出訪、休假、學習培訓等事項。
創新監督檢查,提高業務水平。建立了督查“立賬、查賬、結賬”管理制度。細化年初立賬,做好年中查賬,抓好年底結賬。著眼于促進監督檢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不斷方式由粗放向精細轉變、監督檢查方法由突擊性專項性整治向日常規范監管轉變。退出項目招投標,不簽署《廉政合同》,由原來的事前、事后監督變為全程監督,實時監督。項目督查時,變原來的只聽匯報和看臺賬為實地走訪、入戶了解、工地查看。常態化暗訪促干部作風轉變,采用隨機抽查、明察暗訪方式進行專項督查,促進干部作風明顯好轉。
創新辦案模式,遏制腐敗行為。整合力量,配齊配強市紀委辦案隊伍,從事辦案的紀檢干部都是熟悉紀檢監察業務工作,參加辦案多年的業務能手。建立查辦案件人員資料庫,將紀工委、執法室、糾風室等內部部門人員組成45人的查辦人員資料庫,遇到案件查辦時,抽取人員調查核實。對紀檢干部辦理黨政紀案件、信訪案件實行“個案主辦負責制”,即在辦案過程中確定兩名以上紀檢干部,由其中的一名進行主辦,其他人員進行協辦,主辦人對案件質量以及案件責任進行全程負責,一辦到底,這樣改變了以往辦理案件主協不分、責任不明的情況。推行“一案三卡”的監督規定。即告知卡、廉潔自律卡、回訪監督卡。對鄉鎮案件統一實行鄉案縣審,基層辦案真正實現了查審分開,基層紀委自辦案件整體質量得到保證,平衡了縣域案件執紀尺度,鄉鎮紀委查辦案件水平和案件質量有了極大提高。 充分發揮信訪舉報主渠道作用。健全完善網絡舉報系統,形成了信訪舉報“大排查”機制,認真分析受理紀檢監察業務內和業務外的舉報內容,加強了信訪舉報內容的甄別和分析,進一步加大初核力度,提升初核質量,在信訪舉報核查過程中逐一排查和捕捉案件線索,建立了市、縣、鄉村群眾訴求平臺。采取“四包四定”的辦法,即包調查、包處理、包反饋、包跟蹤,定責任領導、定承辦人員、定辦結時限、定結案標準,切實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群眾利益得不到保護不放過”。
轉作風:嚴于律己 秉公執紀
注重內部監督管理。嚴格規范執紀行為,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嚴格遵守各項紀律特別是辦案紀律和保密紀律,對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要堅決調離,對不聽招呼的違紀違法人員要從嚴處理,切實維護紀檢監察機關的良好形象。
注重規范干部行為。明確內部機構工作職責,建立健全了《議事制度》、《學習制度》、《執紀為公、勤政為民公開承諾制度》、《首問(首辦)責任制》、《責任追究制》等25項管理制度,形成制度嚴格、紀律嚴明、凝心聚力、干事創業的良好風氣。重點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系統紀檢監察干部做出“八不準”要求即:不準違反政治紀律:不準違反廉潔自律規定;不準違反保密紀律:不準作無原則的表態;不準參與賭博;不準在任何場所酗酒;不準在下基層期間打麻將;不準參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活動。
著力解決“燈下黑”問題。為鑄造一支剛正不阿、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隊伍,采取明察暗訪、親自接訪、設舉報專線等方式嚴厲查處紀檢監察干部存在的作風問題,劍指“自己人”。加強對重要崗位、重點環節的監督,嚴格工作程序和業務流程,并成立督查組,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對本單位機關干部上下班出勤、因公外出報告、公車使用、值班情況等進行檢查,點名批評了3名中午飲酒、2名工作不在狀態的紀檢監察干部。昌寧縣1名鄉紀委書記因本鄉人大主席公車私用被問責,1名鄉紀委書記因對鄉政務服務中心管理不到位,出現服務人員脫崗現象被問責。2013年以來,施甸縣紀委監察局機關3名干部因存在不良反應給予通報批評,并責成寫出書面檢查;3名干部因紀律松弛給予通報批評;1名機關干部張某在上班時間參與賭博被立案查處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紀檢監察隊伍;1名鎮紀委委員、紀檢專干因從事營利活動獲利撤銷其職務,并收繳其違紀款;1名鎮紀委委員、中心學校校長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污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騰沖縣在紀檢監察機關及全縣各單位安裝指紋識別機,并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辦法》,嚴格考勤制度。龍陵縣出臺了《關于禁止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操辦或參與宴席閑餐(歪頓)的通知》,要求紀檢監察干部以身作則、帶頭抵制“歪頓”之風,帶頭“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 使其成為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勤政為民、恪盡職守、清正廉潔的反腐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