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治理和預防公務配車用車中的不正之風,近日,鶴慶縣出臺相關《規定》,對全縣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使用和配備購置審批管理程序進行有效規范。“兩嚴禁”,即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酒后駕車。“三一律”,即一律停止一般公務用車編制和購車審批;一律不得新購一般公務用車;一律收繳未經審批購置的公務用車,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四嚴格”,即嚴格按照審批流程辦理特種作業車和捐贈車輛相關手續;嚴格按照要求張貼公務用車標識,老化破損的,及時更新;嚴格執行定點加油、定點維修、定點保險制度;嚴格雙休日、節假日公車封存制度。紀檢監察機關將定期不定期督促檢查公務用車車輛購置、使用和管理情況,對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