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機構調整后監督執紀力量超半

發布時間:2015-01-13 08:49:11   來源:普洱市紀委

《普洱市紀委機關監察局內設機構改革調整試點方案》日前已報經省紀委及市委批復同意。按照此方案,普洱市紀委機關監察局內設機構改革調整完成后,超過一半的機構和人員力量將被調整到監督執紀的主業上來。

按照自上而下的紀檢監察系統內設機構改革調整工作要求,普洱市此次調整通過整合、新設、重組、更名、保留、成立等方式實施,調整后市紀委監察局設立13個內設機構和市委巡視工作聯絡辦公室、機關黨委,并成立普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談話中心,直接從事監督執紀的內設機構達7個。同時,機構調整進一步明確內設機構的主要職責,實現了盤活機構編制存量、增強監督執紀力量、厘清機構職責職能、強化內部管理的四個轉變。

具體調整情況為將辦公室、監察綜合室整合為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室、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執法監察室、問責辦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加掛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牌子)。新設第三紀檢監察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政策法規研究室。在干部室、宣教調研室的基礎上分別組建組織部、宣傳部;撤銷信訪和案件監督管理室,重組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將案件檢查一、二室分別更名為第一、二紀檢監察室。保留案件審理室和機關黨委。成立市委巡視工作聯絡辦公室,為市委的單設機構,設在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