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八項”舉措保黨風廉政建設可圈可點

發布時間:2015-01-14 09:12:44   來源:保山市紀委

2014年,保山市始終堅持從嚴治黨方針,通過組織領導“重廉”、懲防體系“筑廉”、廉政文化“倡廉”、防范管理“保廉”、監督檢查“促廉”、案件查辦“警廉”、嚴格考核“評廉”、注重創新“推廉”,有力推動全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

組織領導“重廉”。市委、市政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擺在全市工作的重要位置,并經常研究聽取紀委的工作匯報,給予增加紀檢監察機關編制、保障紀檢監察經費。黨委主體責任落實到位,紀委的監督責任得到有力發揮。各縣區、各市直單位自覺履行“一崗雙責”職責,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各項廉政規定得到了認真落實。市紀委監察局認真履行組織協調工作職責,確保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到位、責任落實到位、檢查督促到位、考核獎懲到位。

懲防體系“筑廉”。制定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48項工作任務明確市紀委、市監察局牽頭的15項工作,責任清、任務明,一改紀委過去“事事牽頭、樣樣參與”的做法,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基本做到拒腐防變教育長效機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比較健全,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基本形成,源頭防腐的體制改革繼續深化,黨風政風明顯改進,腐敗現象進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眾的滿意度有新的提高。

廉政文化“倡廉”。創新載體,積極推進機關、企業、農村、學校、社區、醫院、家庭廉政文化建設,現已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共有省級廉政文化示范點8個、市級廉政文化示范點25個、縣級廉政文化示范點141個,將原來的善洲林場的省級廉政文化示范點打造升格為“云南省廉政教育基地”,并充實了《清廉楊善洲》、《楊善洲廉政故事》和《清廉楊善洲》的“兩書一視頻”資料。廉政文化建設工作有聲有色,干部群眾在寓教于樂中受到了良好的廉政教育。

防范管理“保廉”。將現代管理學中的風險管理理論和質量管理方法運用于反腐倡廉工作,開展廉政風險點防范管理工作,其目的是通過查找思想道德、制度機制、崗位職責三類風險,有針對性地制定防范措施,規范廉潔從政行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腐敗的發生,給廣大黨員干部裝上“防火墻”,使其遠離“風險點”,化“風險點”為“平安點”。

監督檢查“促廉”。切實加大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工作力度,確保了宣傳教育各項措施、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以及中央專項資金、項目、抗旱抗震救災物資及市委、市政府各項工作等的貫徹實施和資金安全,促進了反腐倡廉各項規定在具體工作中的正確執行。出臺了《作風建設明察暗訪工作制度》,抓住重要時間節點,有針對性地對全市領導干部職工開展明察暗訪工作,對“車輪上的腐敗”、“舌尖上的浪費”、“會所中的歪風”等開展專項整治。

案件查辦“警廉”。一方面注重制度建設和廉政教育,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腐敗,另一方面,對頂風違反黨政紀的,堅決嚴查嚴辦,絕不姑息。2014年,全市受理信訪舉報457件次,初核235件,轉立案108件,其中,涉及縣處級干部5件,鄉科級30件,一般干部23件,結案96件,增長11.63%;給予黨政處分73人,政紀處分54人,受雙重處分15人,其中縣處級6人,鄉科級31人,一般干部22人。移送司法機關11人,挽回經濟損失446.65萬元。有力地打擊了違法違紀行為,維護了法紀的權威。

嚴格考核“評廉”。健全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評價體系。一是年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二是對考核指標進行分類和量化。三是完善了考核實施辦法,由原來一年一考核改為平時抽查、督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考核辦法,并將社會評價納入考核內容。同時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一是對考核結果進行通報,考核結果記入檔案。二是認真兌現獎懲。對考核為優秀和合格的單位予以表彰,對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責令整改,當年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對考核為不合格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責令整改,當年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班子其他成員不得參加當年評先評優。三是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注重創新“推廉”。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開展問卷調查工作,讓社會各階層參與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結合區域的特殊性,清查全市財政供養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公職人員吸食、注射毒品行為。出臺了《保山市黨政主要領導“四項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態”制度實施辦法》,把全市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主管的人事、財務、工程招投標和物資采購四項“要害權”進行科學分解,有效打破權力集中,形成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出臺《關于市管干部嚴格執行婚姻變化報告制度的通知》,嚴格實行市管干部婚姻變化報告制度,對隱瞞不報者一律就地免職。(楊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