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劍川縣金華鎮日前下發《關于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加強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的通知》,提出十個禁止性規定,確保元旦、春節期間風清氣正。
通知作出十個禁止性規定:一是嚴禁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二是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三是嚴禁公車私駕私用;四是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五是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六是嚴禁參與賭博活動;七是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嚴禁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八是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或參與各種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九是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禁利用節日之機跑官要管、買官賣官以及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十是嚴格執行全鎮干部職工、各村委會關于外出請假和備案制度的有關規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通知要求,鎮、村(社區)干部要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鎮紀檢監察室、農經等部門要協同配合,公布舉報電話,開展明察暗訪和監督檢查,對頂風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處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