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五抓”促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地生根

發布時間:2015-01-15 15:27:06   來源:玉溪市紀委

新平縣委把履行主體責任作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開關”、“牛鼻子”,著力抓重點、抓根本、抓關鍵、抓保障、抓示范有力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地生根。

抓重點,選好用好干部。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基層導向、注重交流輪崗、注重干部梯次結構、注重“四類干部”儲備培養,嚴把干部推薦、考察、測評關,堅持憑發展論英雄、重實績用干部,比貢獻定位次,把政治強、有本事的干部推薦到領導崗位上來。全年共組織開展干部推薦3次29家單位,考察干部59人次;縣委常委會共討論干部任免4次,涉及領導干部198人次。

抓根本,維護群眾利益。落實領導干部接訪下訪規定,建立黨委(黨組)成員信訪包案制度,切實做到包接訪、包協調、包督辦、包落實、包穩定。創新群眾訴求工作機制,建立暢通群眾訴求渠道五級聯動“四合一”綜合協調運行機制,全年辦理群眾訴求9968件,辦結率99.9%,群眾滿意率98.7%。

抓關鍵,規范權力運行。精減審批事項,壓縮審批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全縣保留實施行政審批事項共406項、取消行政審批事項10項。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全縣梳理部門權力978項、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200項、查找風險點1067個、制定防范措施1307條;推行權力清單制,公布366項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流程并做出限時辦結服務承諾。

抓保障,支持查信辦案。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反腐敗體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各項措施,支持紀檢監察機關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對腐敗問題“零容忍”。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實行“一案雙查”。

抓示范,當好廉潔從政表率。縣委主要負責人切實增強“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四個“親自”要求,抓班子、帶隊伍、反腐敗;全年共召開4次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親自督辦重要案件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