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三個明確”促廉政談話規范有效

發布時間:2015-01-21 08:33:59   來源:保山市紀委

為進一步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昌寧縣緊抓“三個明確”進行廉政提醒談話,著力建立“常規約談、警示約談、專項約談、任職約談”四位一體的約談工作機制,進一步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確保黨員領導干部健康成長。

明確談話內容,增強規范性。廉政談話始終以黨性黨紀黨風教育為核心,堅持規定內容與時宜內容、共性內容與特別內容相結合,重點是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堅持民主集中制和遵守組織人事紀律等方面的情況,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等。

明確談話對象,增強針對性。針對被談話單位性質、崗位職責及其人員構成差異,在組織實施廉政談話時,因崗、因人、因事制訂具體的談話方案,切實增強談話效果。同時,根據工作實際,針對群眾反映或黨組織發現的存在苗頭性、傾向性或違反廉潔自律情節輕微的黨員干部,通過談話提醒,向被談話人打招呼、敲警鐘。對群眾反映有輕微或一般違規違紀問題,尚不構成立案的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廉政約談,提出要求,促其限期改正。

明確談話形式,增強實效性。精心組織開展廉政談話,明確談話責任主體,分級、分批、分別開展,縣委書記與縣委班子談,縣紀委書記與同級領導班子談、與各鄉鎮、縣直單位領導班子談,縣級領導與分管鄉鎮和縣直單位領導班子談,派出紀工委與指導聯系單位領導班子談等一系列廉政談話提醒。2014年該縣共開展廉政提醒談話32次,300多名縣處級領導和鄉科級領導班子成員接受談話并作表態承諾。在明確談話主體形式的基礎上,創新談話方式方法,結合簽訂廉潔自律承諾書、開展警示教育、開展廉政知識測試等方式,增強廉政談話的實效性。有效把握廉政談話時機、方式,堅持教育和監督相統一,使廉政問題“禁于未萌,止于未發”,達到教育在先、提醒在先、預防在先、幫助在先的效果。(殷彧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