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縣大倉鎮制定《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5-01-27 15:37:19   來源:大理州紀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 、黨風廉政建設以及群眾路線教育,大倉鎮人民政府根據縣政府下發的《巍山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結合實際制定了大倉鎮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規范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鋪張浪費。

本辦法對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作出了一系列要求。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對口接待的原則。要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范圍,不得超標準接待;應當加強公務外出計劃管理,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活動內容,禁止變相旅游;應當根據接待范圍嚴格實行公務審批程序;簡化接待禮儀,不搞排場,外出調研應當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不走過場,不搞形式主義;對接待住宿、接待用餐、接待出行車輛以及公務接待預算都作了細致嚴格的要求,實行接待費支出總額控制;并要求嚴格按照有關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實行接待經費報銷審批程序,從嚴控制;鎮黨政辦公室會同鎮財政所和鎮紀委等,加強對各中心(站、所、室)接待情況的監督檢查,領導干部要帶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公務接待規定,將公務接待納入問責范圍,加強對違規違紀行為的查處,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黨紀責任、行政責任并進行通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