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名縣處級、853名鄉科級黨政‘一把手’進行公開述廉,州紀委常委班子成員約談31名黨員干部,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225人(次)向州委、州政府遞交外出報備情況表……”2014年,云南省文山州紀檢監察機關突出主責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開展領導干部公開述廉、廉政談話、外出報告、巡查督查和延伸“八小時以外”監督等工作,加大對縣(市)和州屬部門黨政“一把手”的監督力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促進機關干部作風轉變,營造風清氣正發展環境。
公開述廉。在2014年2月16日召開的州紀委八屆四次全會述廉會議上,來自硯山縣、州財政局等8名縣(市)和州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在場的120余名“考官”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廉潔從政規定和履行“一崗雙責”等情況,并接受州紀委委員面對面提問和與會人員現場無記名測評打分。廉政談話。認真落實領導干部任前廉政談話、州紀委領導班子成員約談縣(市)黨政主要領導和州屬部門黨政“一把手”、黨員領導干部述廉“兩談一述”制度,為領導干部“拉拉袖子”。強化監督。加強對州屬部門和省駐文單位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的監督,州紀委派出紀工委負責人列席所負責和聯系部門黨委(組)和行政班子會議,監督“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落實一把手“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態”制。外出報備。規定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出州必須報告,嚴格履行報備和請假手續,填報領導干部外出報備情況表,寫明外出事由,時間地點、聯系方式等信息。延伸監督。制定州管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辦法,寄發711封《至領導干部家屬的一封信》,對州管處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進行調查了解,目前已收到500名家屬提出的意見建議50條。巡查監督。制定出臺了《對縣(市)及州屬部門主要領導進行巡查監督暫行辦法》,定期或不定期對縣(市)委書記、縣(市)長、人大主任、政協主席和州屬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在遵守黨的紀律和《廉政準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加強作風建設、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情況進行巡查監督,盯緊領導干部用權,規范權力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