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旺鎮財政所漏記固定資產136300元,政法委固定資產未及時入賬47810元,縣委組織部多批次采購均無手續,涉及金額169116元……,這是元月22日施甸縣縣長張云怡在全縣參會人數達800人的領導干部大會上對全縣開展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通報。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狠抓作風建設,從源頭上堵住滋生腐敗、作風問題的關口,施甸縣從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入手,抓住各級大小“一把手”這個重點,緊扣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這一總要求,讓群眾監督機關、個人監督單位、無職監督有職的經費使用監督機制在施甸鋪開實施。
2014年9—11月,施甸縣縣財政局、審計局聯合對全縣80個行政機關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就檢查發現存在資產管理核算不規范,存在賬實不符;執行政府采購制度不嚴肅,采購手續不全;現金管理不嚴格,現金支付頻繁;公用經費滯留在報賬員公務卡,存在重大資金安全隱患;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未嚴格執行會計基礎規范;報賬不及時;單位“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控制不嚴;八項規定精神執行不到位;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福利、值班加班補助;未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事項等問題的單位向大會作了詳細通報。
針對存在問題,張縣長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新《預算法》的學習,嚴格按《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依法依規依程序辦理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要嚴格執行新出臺的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管理使用辦法及公務接待制度標準,大量減少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出國(境)和國內學習考察報批制度,無縣委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復或通知文件財務均不得列支;要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檢查并形成常態化。同時,安排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等相關單位組成的督查組跟蹤督查,并定期通報整改落實情況。
據參加會議的人員說,本次領導干部大會有四個特點在施甸縣尚屬首次:即將機關單位公共經費使用違規賬目清單向全縣黨員干部亮出來;召開全體縣級領導、縣直和鄉鎮各單位領導班子全體成員、所有縣直所屬二級單位和鄉鎮二級站所負責人的“三干會”;向全縣黨員干部揭短亮丑;召開規模達800人的會議通報情況。參加會議的人員特別是有簽字權力的“一把手”壓力前所未有,因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執行財經紀律情況隨時都會被督查通報亮丑,要想僥幸闖關的機會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