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怒江州扶貧辦調研員張貴發嚴重違反了《怒江州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不準同城男女方多次操辦或以多點設宴等方式變相操辦”的規定,構成同城操辦兩次婚宴的錯誤。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年2月12日,給予張貴發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規收受的禮金予以收繳國庫。根據《怒江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對負有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相關人員進行誡勉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