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理州組成由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會和州政協黨組書記帶隊的13個考核組,對全州12縣市和88個州直單位2014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了檢查考核。考核組發現問題314個,提出整改意見建議331條,向被考核單位書面反饋了“問題清單”和“整改意見清單”。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整理問題及整改意見清單后,交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負責督促落實。州紀委常委負責督促聯系縣市的整改工作,州紀委各派出紀工委(紀檢組)負責督促歸口聯系單位的整改工作,確保各項整改任務落到實處。
據悉,此次考核共評出縣市優秀4個、合格6個、基本合格2個;州直單位優秀23個、合格60個、基本合格4個、不合格1個;被考核的592名縣市和州直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實職縣處級領導干部)中,評出合格586人,基本合格5人,不合格1人。對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7個縣市和單位嚴肅追責,責令認真整改,對其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取消了領導班子及成員的年度評先評優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