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抓實五責推進兩個責任有效落實

發布時間:2015-04-16 09:37:02   來源:玉溪市紀委

華寧縣抓住責任落實這個“牛鼻子”,把落實“兩個責任”作為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抓手、硬措施,通過確責、履責、促責、追責、考責,推進“兩個責任”落實落地。

厘清責任“確責”。印發《華寧縣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暫行)》和《華寧縣關于加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日常監督的通知》,明確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實行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和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情況各占100分的“雙百分制考核”。縣委書記與各責任單位簽訂了《華寧縣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主體責任書》64個;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與5個鄉鎮(街道)紀(工)委和公安、檢察院、法院紀委(紀檢組)簽訂了《華寧縣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監督責任書》8個,簽定一崗雙責責任書35個。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與全縣64個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座談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督促承擔“主責”的領導干部把精力集中到抓黨風廉政建設上來。

述廉述責“履責”。制定《華寧縣領導干部述責述廉實施辦法(試行)》,對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進行書面報告和會議兩述。實行每年一次書面報告,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實職),定期向縣紀委遞交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和遵守廉潔自律的情況報告、個人事項報告。堅持每年一次述責述廉,今年,8個鄉鎮、部門黨委(黨組)負責人在縣紀委全委會上行了述廉述責,全縣近413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按要求遞交了書面述廉述責報告。每年年底召開縣委常委專題民主生活會,重點聽取各位常委落實主體責任、抓分管領域和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報告。建立縣紀委常委分工和聯系鄉鎮(街道)紀(工)委制度,5名縣紀委常委已分別到所聯系的鄉鎮(街道)紀(工)委進行工作約談,對各鄉鎮(街道)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下一步工作打算進行更加全面的了解。

一案雙查“追責”。完善廉政談話制度。建立黨委(黨組)常委(黨組成員)之間常態化的談話提醒制度。截止目前,縣委書記約談98人,縣紀委書記約談64人。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相關規定,建立紀檢監察約談制度,對2014年度5家責任單位因“領導班子成員發生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查處”等相關事項進行追究,由縣委副書記,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對5個單位領導班子一把手進行誡勉談話,要求限期整改落實。對因履責不到位致使單位發生違紀問題的兩個單位主要領導追究領導責任,給予黨紀處分1人、廉政約談1人。

監督巡查“促責”。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建章立制、注重長效”的原則,立足“三轉”,創新監督機制,建立紀檢監察巡查制度,成立巡查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巡查組,在全市率先開展巡查工作,2014年,先后巡查3個單位,發現、整改問題18個,發現案件線索2個,轉立案2件2人,在全縣引起較大關注,形成震懾,取得了明顯工作成效。制定《中共華寧縣紀委 華寧縣監察局2015年度紀檢監察巡查工作實施方案》,確定5家巡查單位。整治“四風”突出問題,全縣各級領導干部分別作出了“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持有會員卡”和“不收受、零持有紅包禮金”承諾。今年截止4月,成立督查組9個,督查紀律作風9次,發現問題3個,通報87人。

科學評價“考責”。緊扣責任制考核這個“牛鼻子”,重點把落實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完成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任務等指標納入考核體系,充分發揮目標責任考核的導向作用,以考評促進反腐倡廉建設深入推進。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半年檢查,并將組建由縣委常委帶隊、各相關部門人員參與的年終考核組進行考核,發現問題及時向縣委反饋,并提出意見。先后調整了縣反腐敗協調小組、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合格以下的單位,其它縣級考核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