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芒市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本人向組織作不發送和接受‘紅包’的承諾。”近日,芒市紀委監察局印發了《芒市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1110名領導干部帶頭向組織作不發送和接受‘紅包’的書面承諾。
此次做出承諾的對象為全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中相當于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及其分支機構領導人員,市直屬機關科級以上負責人,鄉(鎮)、街道、農場負責人,基層站所負責人。承諾的事項包括不得違規利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送“紅包”,不得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以及借婚喪喜慶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行為。
領導干部做出公開承諾僅僅是該市深入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的一個“開篇”,而兌現承諾將是此次整治的重點內容。《方案》明確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把此項活動列入“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以及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從加大宣傳教育、嚴格制度規定、強化監督管理、健全責任體系等方面入手,確保專項整治與各階段的重點工作、日常活動融會貫通,抓出常態。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一把手”和部門負責人要切實履行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帶頭宣傳、帶頭執行、帶頭監督和接受監督,爭當忠誠干凈擔當的表率。同時,要通過明察暗訪,堅決查處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的“食言干部”,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典型問題予以公開曝光通報。
(張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