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一個月內集中約談領導干部3批93人次

發布時間:2015-04-20 14:45:19   來源:大理州紀委

近日,洱源縣采取“一對一”、“面對面”或集體談話等方式,在一個月內組織開展了3批93人次集中約談。其中,3月上旬,由縣紀委書記和縣委組織部部長牽頭,對2014年考評出的62名“為官不為”領導干部進行個人約談;3月下旬,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對連續發生森林火災的牛街鄉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及相關負責人共15人進行集體約談;3月底,縣紀委領導分別約談了該縣“3.03”地震恢復重建未按期完工或未驗收項目的16個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

據悉,此次集中約談,是依據該縣去年底制定出臺的《洱源縣領導干部約談制度(試行)》而開展的。制度規定了全縣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履職中出現被上級領導機關交(督)辦、落實“兩個責任”不力、推進決策部署不到位、選人用人不嚴格、處置突發事件不當、袒護違紀違法行為、對作風紀律疏于監管等問題但達不到問責和紀律處分的10種情形之一時,應當進行約談。對鎮鄉和縣級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的約談,由縣委或縣人民政府領導實施。對各單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領導干部的約談,由縣紀委監察局領導根據分工實施。約談一般采用個別談話、面對面的方式進行;對普遍性問題或領導班子中存在的問題,也可采用會議或集體談話的方式進行。

該制度實施以來,該縣紀委監察局加強了跟蹤監督,對約談對象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實行掛賬管理,并計入個人廉政檔案,有力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