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山市紀委印發了《關于“五一”端午期間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入糾正“四風”等問題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要以三項措施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明確職責任務。由市紀委風政風監督室承擔綜合協調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問題的工作職責,與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問題統籌起來,一直抓到基層。
突出工作重點。要著重解決發生在基層和群眾身邊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與民爭利、欺壓百姓等“四風”問題,嚴肅查處“小官大貪”等基層腐敗問題。要嚴肅查辦基層黨員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醫保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以及執法監管、公共服務等窗口行業和領域違規收費和收“紅包”、購特卡等突出問題。
嚴格落實責任。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都要切實擔負起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責任,對“四風”和腐敗問題聽之任之或壓案不報、有案不查,甚至袒護包庇的,要嚴肅問責,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