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牛街鎮嚴把“四關”規范處置不合格黨員程序

發布時間:2015-05-05 15:59:40   來源:紅河州紀委

石屏縣牛街鎮黨委牢牢把住“調查核實”、“組織研究”、“權利保障”、“轉化教育”四個關口,規范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程序。

嚴把“調查核實關”,確保問題查“準”

一是細化標準。準確認定不合格黨員的標準。牛街鎮把不合格黨員認定標準細化為6種情形16種表現。二是嚴格程序。牛街鎮將不合格黨員處置程序細化為“初步認定、調查核實、支部研究、總支討論、上級預審、組織談話、民主公示、形成決議、本人簽字、上報審批、宣布結果、教育幫扶、立卷歸檔”13個關鍵點,并進行圖解,統一填報《不合格黨員調查認定表》和《處置不合格黨員認定審批表》,將“13個關鍵點”全程記實,做到處置過程有據可查。三是核查清對。在每個關鍵點,核對審批表、登記表與會議記錄、證明材料等文件反映事實是否一致,檢查處置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處置結束后立卷歸檔,確保調查結果真實、處置工作有序。

嚴把“組織研究關”,確保責任落“實”

鎮黨委專題研究工作安排,鎮黨委書記親自審定工作方案,確立了黨委主責推進、各黨總支(支部)具體落實的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體系,并建立了支部、總支、鎮黨委、縣委組織部四級研究審批機制。支委會調查核實不合格黨員基本情況后提出初步處置意見,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討論表決,黨總支召開總支委員會議研究、鎮黨委審批,組織部對擬作出除名處置的決定進行審核,明確各級黨組織和有關工作部門的職責權限,確保處置工作慎重穩妥。

嚴把“權利保障關”,確保處置求“公”

一是保障黨員知情權。在不合格黨員處置過程中,在預審結果告知、支部討論表決大會通知、支部處置決議簽字、黨委審批意見傳達四個環節,主動告知相關權利,使本人及時了解掌握處置工作有關情況。二是保障黨員申辯權。在處置過程中,隨時了解掌握本人和其他黨員的意見,避免作出片面決定,在組織談話和調查核實過程中,聽取本人就有關問題進行的解釋和說明;在支部討論表決大會上,規定不僅本人可進行申辯,其他黨員也可為其作證和辯護。三是保障黨員復議權。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建立處置不合格黨員復議機制。被處置黨員如果對處置結果有不同意見,可向黨組織提出申訴,有關黨組織通過復議、復查,解決爭議,化解矛盾。

嚴把“幫帶教育關”,確保教育轉“好”

牛街鎮特別注重做好限期改正黨員的教育轉化工作。對作出了除名處置的不合格黨員,落實幫教措施,做好跟蹤幫扶工作,使之做一名遵紀守法、熱愛社會的好公民,防止處置一名不合格黨員,就增加一個不穩定因素,形成一個對立面。

今年,牛街鎮共處置不合格黨員3名,其中限期改正1名,勸退1名,除名1名。對處置的3名黨員,全部由鎮黨委安排專人進行幫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