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紀委堅持問題導向落實監督責任

發布時間:2015-05-07 09:23:16   來源:紅河州紀委

去年以來,紅河縣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堅持以問題導向落實監督責任。

緊扣問題清單找準癥結根源。該縣紀委通過開展走訪調研和明察暗訪,召開“兩個責任”研判會議,列出7類可能存在的問題清單:即鄉鎮、部門紀委(紀檢組)落實“三轉”不到位的問題;鄉鎮、部門財物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鄉鎮“村三資鄉鎮監管和村財鄉鎮代管”兩項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鄉鎮、部門干部教育管理不嚴的問題;鄉鎮村、社區監督委員會的作用發揮不到位的問題;相關單位在項目資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購程序、惠民政策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相關單位部門在“三公”經費使用管理、公務接待、車輛維修加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該縣紀委針對這7類問題,一經發現就及時反饋給相關鄉鎮、部門,要求整改落實,通過整改找原因、找根源、建機制,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

緊扣整改清單解決突出問題。該縣紀委將相關鄉鎮、部門在這7個方面存在的問題,明確落實責任主體和具體責任人,明確整改要求和整改效果,以整改清單的方式轉交相關鄉鎮、部門,要求限時整改。將全縣各級各部門整改問題落實情況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綜合考核。各鄉鎮、各部門結合實際,針對具體問題制定整改落實方案,做到一個問題一整改,同類問題建機制,并將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及時公布,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緊扣責任清單嚴格實施問責。縣紀委列出責任清單,針對對上級黨委安排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不力的;對縣級紀委交辦的監督事項不按要求時限完成的;對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違紀違規行為不及時糾正報告的;對本鄉鎮、本部門、本系統發生的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干擾、阻礙案件查辦或跑風漏氣的;不嚴格執行黨紀政紀條規,執紀監督問責不力的;不落實“一案三查”要求的;對群眾投訴舉報不及時處置到位的;其他監督責任落實不力的。既追究相關鄉鎮、部門主要領導的責任和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又追究相關派出紀工委(紀檢組)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做到嚴格實施問責,杜絕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