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發出的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通報中,洱源縣被評定為優秀等次,這是洱源縣各級黨組織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擔當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把主體責任落實作為一種新常態抓實抓好的結果。
抓任務落實,強化“一崗雙責”落實。抓住“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負主體責任”這個核心,各級黨組織切實履職,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和中心組學習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6次,專題聽取匯報4次,直接過問案件查處20次,立案查處20件,實施問責11件。結合實際,及時制定下發《洱源縣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州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在新聞媒體開設落實“兩個責任”宣傳專欄,刊發主題文章16篇,借助媒體之力強化黨政主要領導責任意識。創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方式,取消年終一次性考核的老辦法,采取平時檢查扣分制和半年檢查占40分、年終考核占60分的新辦法。強化半年檢查的作用,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單位,及時下達整改落實意見,并明確整改時限要求。
抓教育預防,強化勤政廉政意識。綜合運用報紙、電視、網絡、手機等平臺加強黨風廉政宣傳教育,在縣內媒體刊登黨風廉政稿件50多條,更新洱源紀檢監察網信息52條,向上報送紀檢監察信息稿件280余條。舉辦三級干部集中培訓班、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集中教育培訓班和農村黨員巡回培訓班等,開展專題授課12場次,參訓人員3000多人次。結合教育實踐活動,組織觀看警示教育電教片30期次,受教育黨員干部1200人次;組織 90多名黨員干部到大理警示教育基地開展警示教育,組織 20余人旁聽職務犯罪案件庭審,對查辦的林業系統違法違紀案、村干部違紀案等典型案件進行剖析通報。發放廉政圖書2200余冊,支持20個單位創建“廉政書屋”,新建成鄭家莊村、鳳翔村2個州級廉政文化示范點。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對排查出的單位內部中、高級風險崗位,督促指導主管部門有針對性的開展廉政教育。
抓制度建設,強化八項規定落實。制定出臺《洱源縣黨政機關公務接待實施細則》、《洱源縣縣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暫行)》、《洱源縣縣級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制度,規范黨政機關公務活動及從政行為。2014年,以縣委政府名義下發文件同比精簡19.1%,召開各類會議同比下降81.12%,會議經費同比下降13.6%,各類業務培訓同比下降74.68%;全縣公務接待經費支出同比下降28.81%,公務用車購置經費同比下降96.04%,公車運行經費同比下降15.35%。制定出臺《洱源縣關于實行明察暗訪常態化的規定》和《洱源縣領導干部約談制度》等制度,圍繞紀律作風、重大建設項目和重要工作等工作開展明察暗訪117人次,問責11人,誡勉談話3人,約談25人,給予38個單位52人通報批評。
抓正風肅紀,強化監督執紀效果。積極支持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工作,安排30萬元資金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經費和案件查辦工作經費,協調解決建設場地并落實140萬元資金高起點建成縣紀委辦案談話室,選調6名優秀干部充實到紀檢干部隊伍。牢固樹立“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的理念,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00件,辦結84件,辦結率84%。立案32件44人,審理各類違紀違法案件19件26人,審結19件,審結率達100%;給予黨政紀處分30人,(雙重處分4人),涉及科級領導干部12人;給予開除黨籍處分7人,行政開除處分2人,挽回經濟損失53萬余元。
抓獎懲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認真落實《洱源縣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大幅度提高獎勵標準,嚴格執行處理規定。全縣共安排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經費46萬元,其中,對考核為優秀等次的34個單位給予表彰獎勵,鎮鄉獎勵金額同比增幅300%;縣級部門獎勵金額同比增幅233%。對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縣林業局、縣供銷社等5個單位領導班子給予通報批評,對主要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并限期整改;對黨風廉政建設連續出現問題的部分單位領導班子進行調整。通過獎懲分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權威性得到了較好的體現。(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