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州委七屆九次全會“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減少微觀干預”的要求,紅河州以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大力簡政放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去年以來,紅河州委編辦對州級保留有行政審批項目的45個部門403項行政審批項目進行了兩次深度清理。通過反復核對、征求部門意見,認真做好組織、協調、督促、匯總、審查等各個階段性工作。截至目前,州級各部門共取消行政審批項目94項,下放縣市審批171項;承接省下放審批項目202項;州屬各部門打開雪藏審批項目共145項。精簡率達60%,為歷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之最。此外,在縣級層面,全州13縣市共取消430項行政審批項目。
據紅河州委編辦消息,紅河州在推進簡政放權工作中,各部門主動配合,提高了對精簡行政審批項目的認識,不再“戀權”,大部分部門都有強烈取消或下放現有行政審批項目的意愿,為改革營造出了良好的氛圍。在省不斷下放審批項目和各部門逐步打開雪藏項目的情況下,我州保留有行政審批項目的部門由43個減少到現在的33個;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數也由403項減少到現在的238項。(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