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來,龍陵縣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始終堅持把《干部任用條例》作為基本遵循,嚴格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干部選拔任用過程監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整治、干部日常監督管理貫穿到干部選拔任用的全過程,用好的作風選拔作風好的人,管嚴用活各級干部,全縣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
切實加強干部選拔任用過程監督。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縣委常委研究干部任免均提前向市委組織部報告,涉及鄉鎮黨政正職、處級干部近親屬、縣委組織部副部長等任職事項均按規定報批,縣紀委常委任職按規定報市紀委考察。認真落實考察人選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征求紀委意見等制度,組織開展新提拔干部申報事項抽查核實工作,認真實施擬提拔鄉科級領導干部任前廉政知識考試制度。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全程記實辦法,做到全程監測、環環把關、失責必究。
切實深化選人用人不正之風整治。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十嚴禁”、“五個一律”的要求,始終做到以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以剛性約束保證全縣選人用人風清氣正。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以任免條件是否具備、任免程序是否合規等為重點,定期不定期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自檢自查。建立班子配備領導職數審核制度,防止超職數配備干部。建立違規違紀查處制度,加強和改進“12380”舉報受理工作,堅決整治跑官要官、說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風。深入開展“三超兩亂”重點整治、清理和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等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干部選拔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2014年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總體評價滿意率均為100%。
切實抓好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始終堅持以嚴的標準要求干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干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從嚴管理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時,組織開展經常性思想政治教育、作風養成教育、廉潔從政教育。建立健全干部提醒制度,通過個別座談、任職談話和日常了解等方式抓苗頭預防。近年來,縣委建立完善了管黨治黨及管人管事的制度規定47個,堅持和完善廉政談話、廉政審查、廉政檔案、廉政述職等制度,嚴格執行經濟責任審計、勤廉指數測評、廉政食堂接待、對公賬戶手機短信提醒、組級資金鄉村代管、公務用車統一標識管理、黨政主要負責人“五項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黨政主要負責人末位表態等制度,建立了領導干部個人婚姻變化情況報告和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切實強化對鄉科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突出解決“四風”問題和“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2014年以來,共對違反工作紀律的39名干部職工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科級干部2人。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48件63人,其中,科級干部 10件14人,結案39件47人,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法律前面。(黃永炳 王龍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