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 “三個清單”強化“兩個責任”落實

發布時間:2015-07-16 17:06:49   來源:德宏州紀委

7月16日,德宏州委常委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審議通過了《德宏州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兩個責任”實施辦法》)和《德宏州2014年度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問題整改方案》(以下簡稱《責任制問題整改方案》),明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問題清單,”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促進“兩個責任”落地。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要研究制定《德宏州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辦法》,促進‘兩個責任’落實具體化、制度化、規范化。”德宏州委常委、州紀委書記唐定文在州紀委六屆五次全會上明確提出要求。為此,德宏州紀委研究制定了《“兩個責任”實施辦法》和《責任制問題整改方案》。

責任清單,強化擔當,種好自己的“責任田”

《“兩個責任”實施辦法》從責任內容、具體要求、責任依據和完成時限等方面細化,明確落實“兩個責任”基礎性、常規性工作,形成靜態“責任清單”。如:《“兩個責任”實施辦法》明確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是指各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主要領導責任。把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五個方面,細化了31項主體“責任清單”,讓主體責任更加具體、清晰,科學有效管用。

又如:紀委監督責任,是指各級紀委(紀檢監察機構)依據黨章規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委(黨組)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各級紀委(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是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監督責任。把紀委監督責任檢查黨委(黨組)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級黨委(黨組)、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及要求情況;黨員干部教育和管理情況;貫徹落實法規制度,從源頭防止腐敗情況;黨風政風建設情況;支持和配合紀委(紀檢監察機構)開展執紀監督和查辦案件工作情況等,細化了28項監督“責任清單”,落實“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求,回歸監督執紀問責“原教旨”。

列出黨風廉政建設年度“任務清單”,把州紀委六屆五次全會部署的任務進行細化分解,將主體責任劃分為7大類、48項任務,把監督責任細化為35項具體工作指標,明確責任和時限,形成動態清單。

兩個清單“靜”“動”結合,明確領導班子集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打造了人人肩上有任務、誰也不是‘局外人’的格局。

負面清單,設置“紅線”,倒逼責任落實

《“兩個責任”實施辦法》列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負面清單”,給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監察機構)亮明“底線”,設置“紅線”,對觸碰“紅線”的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一律從嚴查處,保障“兩個責任”得到有力執行。

比如:《“兩個責任”實施辦法》明確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或者發生其他黨風廉政建設嚴重問題等8種情形的,要追究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責任;未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黨的各項紀律執行情況,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反腐倡廉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導致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得不到有效治理等10種情形的,要追究紀委(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的責任;情節較輕的誡勉談話;情節較重的問責處理;情節嚴重的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同時,責任追究區分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行終身責任追究制,責任追究情況記入干部個人廉政檔案,作為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問題清單,“問病號脈”,存在問題逐項整改

《責任制問題整改方案》列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問題清單”,明確德宏州在2014年度全省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被評為基本合格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問題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和明確責任主體、責任人、完成時限。

比如:針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制定了推進從嚴治黨、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切實擔負起主要負責人責任、繼續強化“一崗雙責”等4條整改措施,明確州委、州政府為責任主體,州委書記、州長和州委常委、州政府班子成員為主體責任人,今年9月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制定了認真履行紀委監督責任、強化對黨的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腐敗問題、深化干部廉政教育、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等7條整改措施,明確州紀委、州監察局為責任主體,州紀委書記、州監察局長為責任人,今年9月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針對巡視問題整改,制定了嚴肅整治征地拆遷、土地補償、土地交易和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等5項整治措施,明確各縣市黨委、政府為責任主體、縣市黨委書記、縣市長為主體責任人。

針對“四風”問題,制定了弛而不息糾正“四風”、認真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等3項整改措施,明確主體責任單位和主體責任人。

“問題清單”就是將千頭萬緒的工作匯合到一條‘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主線上,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用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