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塔區:“校務監督委員會”助推校園監督責任落實

發布時間:2015-07-20 09:52:38   來源:玉溪市紀委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決策科學、執行高效、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結構和機制,提升學校民主管理水平,切實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根本利益,紅塔區著力推行“校務監督委員會”抓牢教育系統內監督責任的落實工作。

提高認識,全面推進校務監督委員會工作開展。召開了由紅塔區紀委監察局、教育局、學校領導等相關人員參加的“紅塔區教育系統開展校務監督工作動員會”,組織學習《紅塔區教育系統建立校務監督委員會實施方案》。明確該項工作由各學校校(園)長親自抓,要求各學校注重加強人員業務培訓,落實相關工作待遇,為校務監督委員會創造必要的辦公條件。同時,為確保按時限要求建立校務監督委員會并開展工作,教育局把該工作列入了2015年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內容。

理順關系,規范校務監督委員會產生程序。明確校務監督委員會是對學校管理事務工作實施監督的自治性常設機構,在區教育局的指導下獨立行使監督權,實施義務監督。校務監督委員會任期為3年,委員3-5名,設主任1名,成員從本單位教職工中推選產生。同時實行回避制度,現任學校黨政班子成員及其直系親屬和現從事學校財務資產管理及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監督委員會成員。

準確定位,明確校務監督委員職能職責。校務監督委員會對學校重大決策、工程、采購、資金財務、重大事項、校務公開等事項實施監督,具有知情權、參與權、質詢和建議等4項權利,履行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法依規依紀監督、協助學校貫徹執行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等4項義務,其成員可以列席本學校、本單位黨組織會議、行政會議、教職工代表會議,了解掌握并監督校務決策和管理,同時執行按規定向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報告違紀違法情況制度并建立健全工作例會、工作報告、工作評議等制度,定期研究監督工作、匯報工作情況,主動接受區紀委和主管部門的督查指導,接受教職工評議。

注重實效,推行“五位一體”權力運行機制。在全區各公辦中小學、幼兒園中推行學校黨組織領導、教職工會決策、學校執行、校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區紀委和區教育局黨工委指導督查“五位一體”的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各學校根據實際明確校務監督委員會職責,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痕跡管理,進行考核評價,做到獎懲分明,確保校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