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錄取期間各類升學宴、謝師宴的易發高發,劍川縣紀委采取立規嚴禁參與、嚴明紀律責任、嚴格責任追究的“三嚴”措施,有效防控違規舉辦“升學宴”的行為。
“立規”嚴明紀律。及時下發《關于重申嚴禁違規舉辦升學宴的通知》,要求各級黨員干部、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嚴禁違規舉辦各種名目的升學宴請活動,嚴禁以各種形式向親屬以外的人員發請柬、通知,嚴禁委托或授意他人代為組織操辦或向職權范圍內的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服務對象發送請柬或口頭通知,嚴禁借子女升學之機收斂錢財,嚴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支付應由自己承擔的子女學習費用,嚴禁利用公車送子女入學,嚴禁參加違規舉辦的各類升學宴請活動。
“預警”嚴明責任。在全縣范圍內進行多角度宣傳,利用劍川手機報“廉語清風”平臺、劍川網、劍川電視臺持續公布嚴禁操辦“升學宴”的具體規定和監督舉報電話,要求各級黨政組織嚴格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明確任務,堅決制止所屬范圍內黨員干部舉辦“升學宴”;黨員干部子女參加中、高考的,其所在單位、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對其早提醒、早教育,及時制止大操大辦“升學宴”、“謝師宴”等行為。同時,要求縣城五個社區不準給公職人員操辦升學宴請活動提供辦客場所,嚴防嚴控操辦“升學宴”之風。
“查糾”嚴格問責。成立明察暗訪組,重點查處黨員干部借子女升學之機大操大辦借機斂財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開曝光一起。對群眾舉報的,及時赴現場核查;對發現有操辦趨向的,進行督查,予以告誡、勸阻、引導教育;對大操大辦酒席,單位主要負責人沒有及時制止的,堅持“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也對單位負責人進行問責、誡勉談話,并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對頂風違紀的,堅決深查、嚴查、徹查。 (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