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四張清單”扭轉工作作風

發布時間:2015-07-29 11:24:20   來源:昭通市紀委

永善縣紀委推出“四張清單”明確工作責任,對干部職工職責范圍內出現工作失誤、延誤,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影響的,視情節分別進行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直至啟動問責程序、組織處理等措施,進一步扭轉干部職工工作作風,以鐵的紀律推進工作的落實。

開具“工作清單”,明確責任。各鄉鎮、各部門根據工作職責擬定“工作清單”,黨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和臨時工作作為臨時責任列入個人工作清單。明確主責主業,著力解決干部職工工作落實力度不大、落實效率不高、落實效果不好,借口推諉、工作拖沓,出現問題無法追責等問題。

開具“禁止清單”,規范行為。由縣紀委根據中央、省、市相關規定,開具《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責任書》、《工作落實保證書》、《干部廉政承諾書》、《機關干部職工工作禁令》等“禁止清單”,將其作為紀律“紅線”,對違反“禁止清單”的堅決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開具“問題清單”,強化整改。由縣人大、紀委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各部門檢查、抽查,明察暗訪,對單位或個人存在問題擬出“問題清單”進行反饋,要求限期整改。對干部職工發生因工作延誤、拒絕工作安排,接受工作后怠工、窩工、拖沓、出工不出力、耽誤全鄉整體工作進度等問題列入問題清單。第一次上了“問題清單”的進行誡勉談話,要求限期整改;第二次進行全鄉通報批評,并責令寫出書面檢查;第三次啟動問責或紀律處理。

開具“考核清單”,彰顯民主。年終實行清單考核,由縣委制定出臺鄉村干部考核辦法,開具“考核清單”,擬定考核的具體內容、對照考核。年終考核前,由個人開具“完成清單”,采取清單模式進行個人述職,主要陳述自己做了哪些具體工作、完成了縣委政府交辦的哪些具體事項,采取民主測評、黨委評定的方式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