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縣紀檢監察機關突出紀律審查主責,認真落實“二十四”字辦案方針,嚴把“三關”,共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55件6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63人,確保無安全事故發生、無辦案違紀行為、無申訴案件。
嚴把分類處置關。對受理的信訪件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杜絕辦案人員私自扣壓、擱置,并嚴格按照“五類標準”進行處置,做到事有回音、處理妥當。將涉及上級機關交辦、領導批辦以及同級黨委管理干部的違紀違法線索列入重要案件線索管理范圍,對每個案件所涉及的線索收集、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各個環節都納入監督的內容,實施動態監督,防止程序隨意簡化或顛倒,防止辦案人員以案謀私。
嚴把安全檢查關。出臺查辦案件工作制度,牢固樹立“辦案首保安全,沒有安全就沒有辦案”的理念,規范約束辦案人員行為,確保辦案工作不違規、不逾矩、不出格。發揮縣紀委標準化談話點作用,為安全辦案提供基礎保障。以落實責任制為重要抓手,層層簽訂辦案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責任領導、檢查室主任、案件主辦人、談話人、陪護人等人員職責,將辦案安全要求體現在信訪受理、組織談話、調查取證、陪護記錄、值班巡查、后勤保障等各個環節。
嚴把審理質量關。對案件證據運用、辦案程序和定性處理等方面進行重點審查,防止因證據不足或定性處理不當。對辦案過程中遇到的程序、證據、定性、政策法規把握不準的問題,審理人員提前介入進行指導和幫助。高度重視審理談話,在初審和處分決定下發前,認真與受處分人進行談話,傾聽當事人的申辯,將認定的違紀事實、定性、處理意見和受處分后相應受到的影響以及申訴權利明確告知被處分人,把申訴問題盡量解決在下處分之前。(李仁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