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昭通市紀委《關于集中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實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昭通市公安局從今年 7月至 12月,在全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緊緊圍繞“五個有之”(即:故意刁難、吃拿卡要,虛報冒領、優親厚友,貪污侵占、私分濫發,私辦企業、大肆圈錢,同黑惡勢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問題,深入開展專項查處和整治工作,嚴肅整治“蒼蠅式”腐敗和“四風”問題,形成強大震撼。此次專項行動主要以與人民群眾接觸頻繁的單位,以及易發多發問題的崗位和領域為重點單位; 以接處警、偵查辦案、行政審批和服務群眾等為重點環節;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工程建設領域中違規違紀違法問題、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問題、執法辦案領域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管理社會服務群眾領域中存在的問題、市縣(區)紀委和上級公安機關紀委交辦的線索和問題以及其他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或失職瀆職的問題等6類問題為重點問題開展集中整治。整個專項行動分為廣泛動員發動階段、深入排查階段、依紀依法問責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等四個步驟進行,目前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已啟動,力爭在專項行動工作結束后全市公安機關自覺形成 “不敢腐”“不想腐”“不愿腐”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