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川區:重拳治吏 十種官員要丟“烏紗”

發布時間:2015-08-03 17:12:48   來源:昆明市紀委

近日,東川區印發《在“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中深入治理“為官不為”問題的工作方案》,治理做事不負責、遇事不擔責、守土不盡責等“為官不為”、不敢擔當問題。其中把以下十種情形列為重點進行治理。

一是中央及各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傳達貫徹不及時、措施不得力、落實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選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二是在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闖出一條跨越式發展的路子,實現“四個定位”戰略目標,“五個東川”建設中不認真履職盡責,怕擔風險、畏首畏尾,有難度的事不愿干,有風險的事不敢干,沒先例的事不肯干,沒有完成所承擔任務的。三是對我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視、不研究,被動應付,缺乏有效措施,特別是對本單位承擔的改革任務不落實、推進不力、工作嚴重滯后,貽誤事業發展的。四是對影響經濟發展環境、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查處的。五是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狀態,消極怠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認真履職的,該批辦、交辦事項不及時辦理,該限時辦結事項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結,貽誤工作,特別是被投訴、反映經查實的。六是對群眾反映強烈、上級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問題,或者本地本單位自查發現的嚴重問題,在職責范圍內不及時解決,或者因為措施不力導致問題重復出現,沒有明顯改觀的。七是不思進取、安于現狀,不想事、不干事,年度重點工作未完成目標任務,或者本單位工作打不開局面的。八是怕得罪人,對直接管轄的地區、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成員或下屬出現嚴重違法違紀行為,不及時制止、查處的。九是在職責范圍內監管不力、處置不當,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擔責任、不敢果斷決策,導致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不當,造成事態擴大和惡劣影響的。十是其他不作為、不擔當的情形。

東川區設立電話、網絡、手機短信、信訪等“四位一體”的舉報途徑,專項受理干部群眾對“為官不為、懶政怠政”現象的投訴、舉報。投訴舉報一經查實,將綜合運用函詢誡勉、行政問責和給予離崗鍛煉、調整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降職降級、留職待崗、免職等辦法進行組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