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陵:“三約談”念好反腐“緊箍咒”

發布時間:2015-08-10 09:36:37   來源:保山市紀委

為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龍陵縣加強對全縣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以“三約談”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營造了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

全面約談落實“兩個責任”。對全縣各鄉鎮、縣直及駐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共125人進行全面約談,圍繞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中的突出問題,了解掌握約談對象及所在單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政府的決議、決定情況,特別是遵守政治紀律的情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貫徹民主集中制、接受黨內監督和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情況等。要求各單位要明確責任、敢于擔當,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當做分內之事、應盡職責,真正把管黨治黨責任抓住手里、抗在肩上,讓主體責任落地生根。各鄉鎮、縣直及駐龍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領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做廉潔從政的表率。

專項約談整治“為官不為”。 在全縣877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中開展專項談心談話,主要圍繞做事不負責、遇事不擔責、守土不盡責等“為官不為”、不會擔當、不敢擔當的10種情形,采取“一對一”個別層層談話的方式進行,由主要領導與班子成員及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談,分管領導與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談。談話人在綜合分析平時了解掌握情況、干部群眾信訪舉報、服務對象投訴、社會輿論反映、各種考核評議結果、監督檢查情況以及其他信息來源的基礎上,對為官不為、不會擔當、不想擔當、不敢擔當的領導干部,“斷喝一聲、猛擊一掌”,該指出的指出,該提醒的提醒,該批評的批評,該誡勉的誡勉,并督促抓好整改。切實解決干部思想上“貧血”、精神上“缺鈣”、行動上“乏力”的問題。

重點約談加強“提醒告誡”。結合“五個清單”,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部門、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對黨委政府密切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可能影響發展穩定大局、容易引發和激化社會矛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提醒告誡。對已發生的違紀違規案件進行誡勉談話,提醒各單位要嚴明工作紀律,提高服務質量;嚴禁大吃大喝;嚴禁用公款送禮、宴請;嚴禁擅自提高會議用餐、住宿標準和發放會議紀念品;嚴禁借婚喪喜慶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車等等,并強調要求各負責人要深刻領會八項規定精神實質,把自己擺進去,把反腐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層層抓落實,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自覺接受干部、群眾、媒體和社會監督。(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