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落實主體責任突出嚴和實

發布時間:2015-08-10 10:50:00   來源:大理州紀委

漾濞縣堅持嚴字當頭、實字托底,通過細化責任、領導帶頭、創新方式、強化監督等舉措,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分解細化,明確責任。召開縣委常委會進行專題研究,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明確主體責任和責任主體,對2015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進行了細化分解,從嚴明政治紀律、深化改革、糾正“四風”、懲治腐敗4個方面細化了27大項51小項工作任務,從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作風建設、責任追究、工作創新5個項目細化了23項考核內容。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和《2015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工作方案》,對黨委的主體責任、紀委的監督責任以及責任追究辦法進行了細化,突出宣傳教育、述廉述責、案件查處、作風建設、專項整治、責任制檢查考核、干部選拔任用等重點工作,列出2015年落實主體責任清單14方面26項。

領導帶頭,落實責任。堅持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反腐敗“四位一體”的工作格局,做到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及生態文明建設緊密結合,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主體責任人做到“五個親自”,“三個負責”,即對黨風廉政建設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責任制考核親自帶隊,對自身行為負責、對所領導地方和部門紀律作風狀況負責、對所領導地方和部門發生的問題負責,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領導班子成員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規定,認真抓好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切實把主體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在行動上。

創新方式,點評責任。年初由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責任點評方案,報縣委研究同意實施。根據不同階段、重點時段,采取述廉述責、民主測評、質詢提問、意見征求、信訪受理等方式,收集全縣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和主體責任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中由縣委召開專題會議,聽取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抓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由縣紀委匯同縣委組織部定期不定期召開干部廉情報告分析會,及時掌握領導干部廉政動態,防止“帶病上崗”“帶病提拔”;縣紀委常委班子定期專題聽取各鄉鎮紀委履行監督責任情況和班子成員廉政從政、落實主體責任情況。

監督發力,追究責任。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通過隨機抽查、動態跟進、季度巡查、半年檢查、年終考核五種方式,做到考核檢查“長期化”“常態化”。嚴格落實《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追究辦法》,對各級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和發生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行為等6個方面,對各級紀委(紀工委、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6個方面,按照“一崗雙責”規定,從嚴追究責任人責任和領導責任。截至目前,約談鄉鎮黨委書記9人,鄉鎮紀委書記9人,部門負責人6人,對“落實工作不到位,效果打折扣”,造成不良影響的1名鄉鎮黨委書記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 李福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