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貫徹落實,按照麗江市紀委關于2015年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督查的要求,第四紀工委監察分局于近期對所負責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交通運輸局等11個部門2015年上半年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督查。
這次督查主要采取明查暗訪、聽匯報、查資料、座談等形式。一是采取聽匯報、與各單位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全面調查了解、交心談心;二是認真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進行逐條梳理;三認真查閱各單位半年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相關痕跡材料,四是對存在問題提出書面整改通知書要求各單位進行全面整改。
經督促檢查,發現被督促檢查部門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落實主體責任,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發力糾正“四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抓領導,嚴要求,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二是抓統籌,出實招,創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督查組也發現一些問題:有的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擔當不夠,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黨委黨組在結合實際細化量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任務分解上有差距;未上專題廉政黨課,中心組學習任務還未完成;痕跡資料收集分類管理不夠規范等。對于發現的問題,督查組在口頭反饋的基礎上,下發了整改通知書,要求單位及時整改,按照黨風廉政要求認真落實,并將整改情況報紀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