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縣認真貫徹中央、省、市部署和要求,不斷強化責任擔當,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記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斷推進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取得新成效。
強化宣傳教育,增強落實兩個責任的主動性。上半年,縣委先后3次召開常委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析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困難。縣委常委率先垂范,以身作則,開展講“廉政黨課”23次,帶頭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等相關制度,提高各級干部對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大意義的認識。充分利用會議、活動、黨員學習等有利時機,開展形式多樣的黨風廉政教育,用身邊的人和事開展“以案說紀說法”、警示教育參觀、黨紀條規知識競賽等教育活動,促使其帶頭履行“一崗雙責”。發揮縣委權力運行網、政府門戶網、宣傳欄、電子顯示屏、廣電新聞報刊等媒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政策法規、工作動態等,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讓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成為落實兩個責任的那只“看得見的手”,努力形成良好廉政文化氛圍。
細化責任分工,增強落實兩個責任的實效性。科學制定責任目標,明確責任內容,制定出臺《墨江縣縣委常委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實施辦法》、《墨江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實施辦法》、《墨江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實施辦法》、《墨江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班子“一崗雙責”的實施辦法》、《墨江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鄉(鎮)黨委、縣屬黨組和縣直部門主體責任實施辦法》等制度,進一步厘清黨委的主體責任、紀委的監督責任,明確縣紀委僅參與和保留14個議事協調機構。緊緊圍繞著“誰該承擔責任、在哪些問題上承擔責任、承擔什么樣的責任”提出明確具體的責任,并逐層分解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識清晰、責任明了、追責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緊密結合責任分工,以“應該做什么,不準做什么,違反了要怎么樣”為導向,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分級、分項地細化分解到班子成員和責任部門,使之在其位、謀其政、盡其責,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份內任務全力抓好。2015年,全縣各級各部門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2197份,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網絡。
完善檢查考核機制,增強落實兩個責任的權威性。縣委主要領導多次帶隊深入鄉鎮、部門對落實兩個責任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把不定期檢查作為發現問題、抓早抓小的有力舉措,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通過深入鄉鎮、部門進行針對性的檢查,發現在落實兩個責任走過場、搞形式的,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上半年,對15個鄉鎮、56個部門開展了3次系統檢查;對重要節點、“三公經費”支出、工作作風、干部辦理婚喪喜慶事宜、公款購買土特產等開展多次專項檢查,根據檢查數據統計,全縣“三公經費”支出810.04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57.82%,有8名科級干部因工作作風問題被問責,逐漸形成監督檢查常態化、系統化。年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由縣委常委帶隊,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檢查,改變以往聽聽匯報、看看制度、查看資料等考核形式,轉變為深入基層與黨員、干部、群眾和“兩代表一委員”個別進行座談等方式進行,在全面了解實情的基礎上,對領導班子作出綜合評價。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納入個人廉政檔案,對違反責任制規定的及時處理,發揮責任制考核的威懾作用。
加大責任追究,增強落實兩個責任的執行力。嚴格執行“一案雙查”的責任追究制度,在黨委領導下,對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中發現的問題,應追究責任的,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也倒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既倒查追究黨委的主體責任,也倒查追究紀委的監督責任,切實維護紀律的嚴肅性。上半年,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共立案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25件26人,涉案金額468萬元,挽回直接經濟損失80余萬元。同時,執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做到失責必問責,對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兩個鎮5名科級干部、3名職工進行了問責,促進各級各部門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抓住“關鍵的少數”和“少數的關鍵”,開展重點對象廉政談話50人(次),對調整和新任職的195名領導干部進行了廉政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