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紀委監督責任必須下大力氣,聚焦中心、回歸主業,持之以恒地突出抓好執紀問責、查處腐敗、制度建設,使嚴格執紀問責常態化長效化”……富民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余利鴻有感而發。
今年以來,富民縣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監督執紀問責,努力營造全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和良好的從政環境。
嚴查腐敗,拔除“爛樹”不手軟。聚集主業,轉變職能,加強辦案力量,富民縣在重組縣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后,紀律審查機構占內設機構的56%,紀律審查人員占編制總數的70%。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不斷加大查辦案件力度。2013年1月以來,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電話舉報181件,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初步核實案件線索88件,初核立案56件62人,了結處理32件32人,立案查處案件56件62人,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進一步拓寬信訪監督渠道,2015年1月至7月,富民縣紀檢監察機關排查案源線索41件,轉立案28件,查處31人;轉立案、查處人數同比分別增長221%、210%。嚴格落實“兩為主”制度和安全辦案責任制度、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三報告”制度。今年以來,受理群眾信訪舉報49件次,立案查處29件31人,其中:鄉科級8人,結案22件22人。挽回經濟損失69.51萬元。2013年、2014年分別被省紀委表彰為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考核一等獎、二等獎。
強化問責,整治“病樹”不松懈。今年以來,嚴肅整治“為官不為”行為,對全縣職能部門在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10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其中黨政紀處分8人,問責2人。開展19輪專項督查,在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和科室、站所負責人中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清理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7名,清理規范在企業兼職(任職)的國家公職人員12名。緊緊咬住“四風”問題不放,抓典型、抓問責,從重要時間節點和關鍵細節入手,開展明察暗訪6次,對2名違反工作紀律的干部進行問責處理。嚴肅追究了永定供銷社違規建設和衛生系統連續發生貪污、違反八項規定問題中,履職不到位或工作缺位的2名黨政主要領導的的主體責任。
扎緊藩籬,切實剜除思想“病根”。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群眾反映、日常檢查、案件初核中發現的黨員干部身上苗頭性、一般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理。今年以來,全縣共對8個輕微違規問題進行了適當處理,為33名黨員干部和3個單位澄清反映失實問題。堅持扎緊制度藩籬,富民縣制定了《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的規定(試行)》,與縣四班子、13個基層黨委層層簽訂《“一崗雙責”責任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印制《縣委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細化任務、分解責任、落實到人。出臺了《富民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強化黨風廉政建設黨(工)委履行主體責任和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意識,明確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的將進行責任追究。對發案單位存在的管理問題進行分析、研判,督促其加強制度建設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