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五創五變” 落實主體責任

發布時間:2015-08-13 09:31:33   來源:楚雄州紀委

姚安縣創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進一步增強檢查考核工作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全面提升檢查考核工作的科學化和規范化水平,促進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

創新考核機制,變“靜”為“動”。針對原考核辦法實行年終一次性考核的“靜態”模式,普遍存在重考核輕落實、年底突擊趕材料和年終考核“一錘定音”、考核得分與實際工作落實情況不相符的問題,該縣重新修定了考核辦法,建立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動態考核機制,確定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終考核得分分別占全年考核得分的20%、30%、50%。動態考核機制的實施,有力地促進了日常工作的落實。

創新考核方式,變“淺”為“深”。往年的責任制考核工作,與工作目標綜合考核一起進行,考核很難深入下去,新修定考核辦法后,責任制考核單獨進行,考核工作采取倒查、延伸等方式,如了解貫徹落實上級紀律作風建設工作情況,既查單位會議記錄,同時隨機抽查干部職工個人學習記錄,兩相對照,工作落實已否一目了然,考核中還要隨機抽查2-3個下屬股室、村(居)委會,深入檢查責任制工作落實情況。

創新考核標準,變“粗”為“細”。往年的考核主要依據年初簽定的責任書進行,責任書很難做到面面俱到,有的具體工作很難在責任書中統一作出規定,分組考核的評分標準和尺度難于把握。實施新考核辦法后,每次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終考核,都依據責任書,根據時間進度,制定詳細具體的百分制量化考核標準,使考核衡量標準更加細致、更加具體,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創新考核程序,變“繁”為“簡”。往年考核,自檢自查、領導匯報、實地檢查、查閱資料等程序一個不少,基層負擔壓力不小,實施新考核辦法后,除年終考核統一由縣委常委分別帶隊外,季度考核和半年考核程序從簡,主要由紀工委結合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交叉進行檢查考核,通過隨機抽查、現場檢查等方式開展,減少陪同人員,規定只需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或分管領導陪同即可,切實減輕了被考核單位接受檢查考核的負擔。

創新整改落實,變“寬”為“嚴”。往年考核工作檢查出的問題,由于后續跟蹤監督工作力度不夠,很難整改落實到位,實施新考核辦法后,考核結束時現場將存在問題和整改要求書面反饋給被考核單位,限期整改。每次考核后,對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責任制單位,由委局領導約談黨政主要領導,嚴厲批評教育,責成限期整改。同時,強化整改落實工作,將上一季度考核存在問題整改落實情況作為下一季度考核的重要內容,整改結束后,由監督聯系紀工委進行現場檢查,對多次出現同一問題或整改不到位的,責成黨政主要負責人向縣委、縣人民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和整改承諾,限期進行整改,對仍不認真整改的,嚴肅追究黨政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陳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