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川縣堅持常態化“約談”,組織開展了誡勉約談5人,任前約談17人次,警示約談6人,一般約談32人次,層層傳導壓力,有力促使“兩個責任”在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組織落地開花。
以“談”指明責任。針對存在的“兩個責任”履職不到位、“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一案雙查”理解不到位的情況,研究制定了《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方案》,并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51項主要任務進行分解,推行“三提醒”堅持“五必談”工作機制,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廉政“約談”,引導單位和部門“一把手”主動將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上。
以“談”促轉作風。針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機關作風建設、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制定約談計劃,制訂下發了《劍川縣2015年勤政廉政談話實施方案》,逐級開展約談提醒工作,堅持做到“問題清楚、事實明白、對癥下藥”,通過談話提醒,抓早抓小,把紀律和規矩講在前頭、點在明處,為領導干部打好廉潔從政的預防針。
以“談”抓實整改。對工作推進緩慢、作風問題突出的單位及領導干部,采取個別約談、集體座談等方式,督促整改;對責任制工作落實不力的單位,進行警示約談,要求就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認真整改落實,并在次年第三季度進行復核。整改期間,縣紀委監察局以明察暗訪的方式將該單位、個人進行監督檢查,整改不力、不到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