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委堅持以“嚴”字當頭,重在落實,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監督執紀責任,十八大以來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僅立案查處黨政“一把手”違紀案件16件,處分16人,其中,縣處級7人,鄉科級8人,其他1人。
從嚴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召開專題學習研討會。西雙版納州委5月9日組織召開全州3個縣(市)、3個區、71個州直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專題學習討論會,10個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會上進行了發言,并將參加會議的77個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研討文章裝訂成冊,切實增強了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健全工作機制。及時轉發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對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提出具體要求。制定下發《關于建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報告制度的通知》,以制度來規范各級黨委(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行為。按照《西雙版納州領導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辦法(試行)》的要求,州級領導、各級黨委(黨組)對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底有考核”的工作責任要求,年初及時制定下發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解,年中按照《西雙版納州領導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辦法(試行)》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州委領導按照分處包干范圍開展“聽、談、查”工作,年底召開全州每年度懲防體系建設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動員工作動員會,由州級黨員領導干部帶隊,對全州3個縣(市)、3個區、62個州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初步形成了以上率下、層層傳導、責任共擔的工作格局。制定實施《西雙版納州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明確了全州懲防體系建設工作任務和責任。
從嚴落實監督責任。強化日常監督。嚴格按照《西雙版納州領導干部四重分片包干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辦法(試行)》的要求,每年州紀委常委、各派出紀工委按照《工作辦法》的要求,對全州3個縣(市)、3個區、62個州直部門(單位)開展 “聽、談、查”工作。2010年至今共開展了7輪“聽、談、查”工作,形成州級領導談話記錄350余份,通過“聽、談、查”工作,使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制度化、常態化,形成了全州各級領導做表率、人人抓落實、責任共承擔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了日常監督工作的長效機制。聚焦“四風”正風肅紀。突出主業主線、強化監督執紀。緊緊抓住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這條主線,以明察暗訪、專項整治、隨機抽查為抓手,突出“清明節”、“潑水節”、“五一節”、“端午節”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集中糾風整治活動。全州共分三個批次18個督查組同步實施明察暗訪或隨機抽查,對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禮、大操大辦等10個方面的不正之風進行檢查。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實施辦法以來,全州共查處119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18人。突出重點問題,集中專項整治。針對公務用車管理方面的突出問題,實行公務用車問題集中專項整治。集中整治“會所中的歪風”問題,全州共有500名(含33名廳級領導干部)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作出“零持有”會員卡報告,19519名黨員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會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自覺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的承諾。建立長效機制,增強監督實效。制定完善《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監督檢查的工作方案》、《作風建設督查工作規范》等制度,明確了督查人員構成、職責、范圍、內容、方式方法和紀律要求,提高了監督檢查的規范化水平。堅持“零容忍”反腐敗。堅持把查辦案件作為主要職責,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堅決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案件,重點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暢通信訪舉報渠道,進一步拓寬案源。通過約談、提醒、函詢等方式,及時糾正一般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2015年上半年,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330件,比上年同期增長45.75 %。初步核實違紀線索70件,比上年同期增長25%,初核轉立案66件,了結4件。立案 69 件,比上年同期增長40.81%,結案52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6人,比上年同期增長153.84%,其中:鄉科級干部10人,一般干部19人,其他人員37人,移送司法機關2人,刑事處理3人。挽回經濟損失4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