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州紀委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強烈意識,嚴格自律自我提高要求,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項制度放在首位,建成覆蓋干部監督管理工作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從體制機制上筑牢監督防線。
完善民主集中制。堅持民主議事,健全完善紀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堅持“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州紀委認真落實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嚴格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建立和完善了“四個不直接分管”制度。并具體細化了相關管理規定,防止權力濫用。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資金審批、報銷等程序,按照相關規定,對重要資金支出情況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監督。
實行公開公示制。將紀檢監察機關業務工作流程在迪慶州政務網上公開,讓群眾知曉紀檢監察機關權力,監督紀檢監察干部正確行使權力。
大力加強機關廉政建設。實行廉政建設責任制,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建立廉政提醒制度,加強對元旦、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期間的廉政提醒。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個人情況報告制度,把領導干部遵守嚴禁收送紅包禮金規定的情況列入述責述廉和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領導干部在操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前必須做出書面申請報告審批,積極從源頭預防腐敗;加強崗位權力監督,進一步要求全州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干部開展公共資源交易監督工作要切實做到:不得參與本地、本部門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采購、產權交易、國土資源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組織、現場監督等工作;不得收受評標費、勞務費、服務費等任何費用。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和單位干部職工的廉潔自律意識。
加強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追誰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追責制度。切實提高紀檢監察干部依法依紀依規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