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瀾滄縣委原副書記、縣長李正昌嚴重違紀被查處

發布時間:2015-02-28 17:12:42   來源:普洱市紀委

經查,李正昌在擔任瀾滄縣委副書記、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超越權限,違法決定、處理其無權決定處理的事項,安排他人在兩家公司的虛假協議上代為簽字、蓋章用于申報納稅,導致兩公司逃稅,現損失已全部挽回。經普洱市紀委審議并報普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正昌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正在辦理中)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