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新華書店祿豐分公司原經(jīng)理徐明嚴重違紀被處分

發(fā)布時間:2015-04-13 10:10:29   來源:楚雄州紀委

經(jīng)查,楚雄新華書店祿豐分公司原經(jīng)理徐明2010年至2011年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兩次收受教輔資料推銷員鄧某某送給的人民幣9.6萬元。2014年11月13日,祿豐縣人民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徐明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緩刑三年。2015年1月15日,祿豐縣紀委給予徐明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