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2006年春節前至2013年春節前,朱學林在擔任思茅區云仙鄉鄉長、鄉黨委書記、區農業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153000元。日前,朱學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