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全市各級各部門嚴肅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各類違紀違規行為。為進一步強化正風肅紀,深化整治成果,現將5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威信縣麟鳳鎮斑鳩村原村委會主任徐明權貪污索賄等問題。2010年1月至2013年10月,徐明權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斑鳩村大溝頭、木瓦房小組整村推進項目工程款51155元,違規收取孤兒、五保戶、殘疾人、低保戶等新農合籌資款23180元,辦理低保過程中非法索取他人好處9000元,侵占低保群眾的低保金3200元,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鎮雄縣場壩鎮羅漢村亂收費亂攤派問題。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羅漢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權朝忠,村黨委副書記、監督委員會主任陶光亮,村委會副主任曾龍俊,利用低保檔案重新規范化管理之機,通過會議研究向低保戶每人收取100元手續費,共計36700元,用于相關材料復印、圍墻維修和為民服務窗口建設。權朝忠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陶光亮、曾龍俊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所收取資金已采取退還等方式進行處理。
大關縣高橋鎮甘河村原計生宣傳員陳信奎擅自改報危房改造指標問題。2011年,陳信奎任高橋鎮甘河村計生宣傳員期間,在落實該村磨槽灣村民小組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指標工作中,擅自將已確定的危房改造指標改報給2009年完成建房的王姓村民,騙取危房改造資金10000元,陳、王二人各分得5000元,陳信奎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彝良縣牛街鎮楠木村委會主任羅顯興侵占群眾低保補助資金問題。2011年12月,羅顯興領到一陳姓村民低保卡后,一直未發給其本人。2014年4月,羅顯興冒名將該村民2011年10月至2014年4月的農村低保金、一次性生活補助等3800元取出占為己有,并撕毀低保卡。羅顯興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資金收繳返還給該陳姓村民。
鎮雄縣場壩鎮工商所數日無人在崗問題。2014年1月,場壩鎮工商所6名干部職工連續4天無一人在崗,給群眾辦事帶來困難,造成不良影響。場壩鎮工商所所長唐榮顯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人民群眾對發生在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反映強烈、深惡痛絕,全市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基層黨員干部要從通報的典型問題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各級黨組織要堅持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擔負引導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的歷史責任,深入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出重拳、用實招,以嚴懲腐敗、轉變作風、服務群眾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各級職能部門要健全完善制度,加強專項檢查,關注群眾訴求,著力整治群眾辦事難問題,著力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問題,著力整治落實惠民政策縮水走樣問題,著力整治拖欠群眾錢款、克扣群眾財物問題,全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通過巡查抽查、專項檢查、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讓那些損害群眾利益的人付出沉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