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政協原主席孟必光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發布時間:2015-04-30 15:03:22   來源:云南省紀委

經查,孟必光(已退休)在擔任畹町市副市長、市長、瑞麗市委書記、德宏州委副書記、州長、州政協主席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巨大。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審議并報經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孟必光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