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保山市紀委消息:龍陵縣平達鄉財政所會計楊連維貪污、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情節嚴重。時任平達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陳春云,存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對所分管的財政工作監管不力。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經中共龍陵縣紀委審議,并報中共龍陵縣委批準,決定給予陳春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