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山州紀委消息:經查,2009年1月至2014年1月,張金富利用擔任廣南縣交通運輸局黨總支書記的職務之便,在分管廣南縣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過程中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工程承建商賄賂7.6萬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張金富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