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委對云南省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書記褚中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褚中志在擔任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局長,大理州委常委、市委書記期間,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多占單位團購房指標;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奸;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300余萬元、美元1萬元,干股人民幣55萬元。
上述行為已構成違紀并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審議并報經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褚中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