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怒江州紀委消息:經查,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楊春梅受辦證人委托到州防空辦辦理防空證,并收取辦證費用共計25094.20元,事后卻未到州防空辦辦理防空證,也未上交代收取費用,而將該筆費用用于個人日常開支,其行為已構成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楊春梅在2002年4月曾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2015年10月16日,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請縣委常委會批準,給予楊春梅開除黨籍處分。
據怒江州紀委消息:經查,2014年6月至2014年9月,楊春梅受辦證人委托到州防空辦辦理防空證,并收取辦證費用共計25094.20元,事后卻未到州防空辦辦理防空證,也未上交代收取費用,而將該筆費用用于個人日常開支,其行為已構成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楊春梅在2002年4月曾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2015年10月16日,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請縣委常委會批準,給予楊春梅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