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普洱市紀委消息:日前,普洱市紀委對墨江縣政府原副縣長李德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德良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李德良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省人大代表,本應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嚴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他卻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普洱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普洱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給予李德良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