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紀委辦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發布時間:2015-01-07 10:01:01   來源:大理州紀委

近年來,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村組干部管理體制的變化,一些鄉鎮、村黨員干部的違法違紀問題不斷出現,而且作案手段也越來越隱蔽復雜,給紀檢監察部門的案件查處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2011年洱源縣紀委換屆至今,洱源縣紀委監察局共受理群眾來信、來電及來人舉報138件,其中涉及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舉報47件,占舉報總數的34%,被立案查處的有18件18人,而這些被查處的農村基層黨員干部案件中直接由鎮鄉紀委查處幾乎為零。因此,如何發揮好鄉鎮紀委的作用,加大鄉鎮紀委自辦案件的力度,貫徹好中央紀委關于“嚴肅查辦基層干部以權謀私、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的工作要求,推動鄉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是當前值得我們深入探索和思考的問題。

鄉鎮紀委在辦案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問題及原因

(一)鄉鎮紀委在辦案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問題。一是個別鄉鎮黨委、政府領導對案件查辦支持不力。擔心案件查處影響本鄉鎮形象、影響團結,對管轄范圍內的案件查處支持不夠、配合不力。二是個別鄉鎮紀委書記怕得罪人。認為在一個鄉鎮工作,低頭不見抬頭見,怕情面上過不去,怕查處黨員干部遭到打擊報復,寧作“老好人”,不做“黑包公”,對違紀問題采用和稀泥方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有些鄉鎮紀委書記辦案業務不熟悉,工作精力不集中。多數鄉鎮紀委書記沒有通過專門業務學習,平時辦案鍛煉少,對查辦案方式、程序及工作要求不熟悉,突破案件的辦法、經驗少,造成有案辦不了的情況時有發生。加之多數鄉鎮紀委只有專職書記或副書記一人,人員少,難以開展工作。這些困難和問題的存在,致使多數鄉鎮紀委近年來都沒有自辦案件,有案件的也是縣紀委直接調查或協助調查清楚后交由鄉鎮處理。鄉鎮案件查處工作的滯后,嚴重影響著鄉鎮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鄉鎮紀委在辦案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個別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對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認為反腐倡廉工作重點在上面,問題的根子也在上面,基層發生的是一些小問題,造不成多大危害,沒有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列入鄉鎮黨委政府的重要議程來安排部署和檢查落實。二是個別鄉鎮紀委書記事業心、責任感不強。工作上能推則推,能滑則滑,未能切實履行起紀委作為黨內專門監督機關的職責,特別在查辦案工作上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能放則放,不能放的也就來個輕處理,沒有達到教育和懲處的作用。三是個別地方黨委、政府對紀檢干部關心支持不夠。紀檢干部由于工作任務與性質關系,多數處在困難大、問題多的地方,干的多是得罪人的活。這就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對于紀檢工作要積極支持,對于紀檢監察干部要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給予關心照顧。而在現實生活中,個別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對紀檢機關的監督,認為是對自己的不放心,是對自己過不去,案件查處是對經濟發展的阻礙,對案件查處和紀檢干部支持關心不夠,影響了紀檢干部做好工作的信心和決心,影響了案件查處工作的順利開展。

鄉鎮紀委辦案存在問題的對策

針對當前鄉鎮紀委在辦案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不斷加大基層紀委案件查處的工作力度,必須抓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狠抓辦案責任落實。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黨中央、國務院為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齊抓共管、共同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而采取的重要舉措,它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起到了重要作用,作為反腐倡廉重要組成部分的案件查處工作,也必須進一步細化強化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中,以促進辦案工作的順利開展。一是要進一步細化辦案責任制度,做到“問責”有據。要建立健全信訪舉報辦理承諾、量化考核、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制度,從初查核實、立案調查、結果處理等各個環節作出嚴格的工作要求,明確鄉鎮黨政一把手是鄉鎮辦案工作第一責任人,紀委書記是直接責任人,不履行職責的要實行責任追究。二是要嚴格辦案責任追究,做到“問責”必嚴。對職責范圍內的信訪舉報、案件線索、違紀問題不處理或處理不及時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及領導人員責任,對處理不認真不嚴格或打擊報復舉報人的要嚴肅查處。

(二)注重協調和督查,加大對信訪舉報的初查核實力度。針對鄉鎮紀委人員較少、辦案力量薄弱的問題,鎮鄉紀委書記要克服“一人唱戲”的情況,積極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支持、參與辦案;充分利用紀委委員大多數是鎮鄉部門負責人的優勢,及時通報情況,研究工作,形成辦案合力。同時,要與鄉鎮黨政主要領導多匯報、多請示、多溝通,積極爭取他們對辦案工作的支持,確保辦案上所必需的人、財、物。對案件線索要認真排查,要發揮鄉鎮紀委直接面對廣大農村黨員、基層干部、群眾的優勢,認真聽取他們對鄉村黨員、干部的評價和反映,積極尋找案件線索,拓展案源。要抓好本地區重點工程建設、重點與薄弱環節、重要部門和人員的監督檢查,在監督中尋找案件線索。要加強信訪舉報辦理情況的督促檢查,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代,對重要信訪件及線索要及時組織人員核實,達到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做到快查快結,嚴懲違紀違法者,以取信于民。

在案件查處工作中,作為鄉鎮紀委的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的督查與指導,采取檢查、催辦、參與調查、參與研究處理意見等方法,促使問題及時、正確地得到處理。同時,采取協同辦案、片區聯合辦案等不同形式,統一調配和使用鄉鎮紀委辦案力量,變分散為集中,集中優勢實施攻堅,不斷加大辦案工作力度。

(三)強化業務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鄉鎮紀委辦案水平。目前,要針對鄉鎮紀委在查辦案件工作中存在的職責不明確、程序與工作要求不熟悉、突破案件能力低、辦案質量不高等問題,強化培訓和鍛煉實踐,不斷提高鄉鎮紀檢干部的綜合素質。一是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業務培訓。縣紀委監察局及其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新上任的鄉鎮紀委書記要做好查辦案件業務培訓,每隔兩三年,要針對案件查處的特點、任務及新的工作要求做好培訓,還要注意財經、金融、法律、農村政策等專業知識培訓學習,培訓對象要擴大到鄉鎮紀檢專干及紀委委員,做到有計劃、有目的地提高鄉鎮紀檢干部的綜合素質。二是要注重實踐與外地經驗學習。要強化在辦案實踐中的學習鍛煉,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在加大鄉鎮紀委查辦案工作量化考核的同時,通過領辦、協辦等不同方式,從案件線索初查、立案調查、處理各個環節加強業務指導,不斷提高鄉鎮紀委辦案業務技能。要注意學習外地在辦案上的好經驗、好做法。有條件的要多組織參觀考察學習,這樣既開闊眼界,增長知識,又增強紀檢干部干好工作的責任心和榮譽感。

(四)加強對鄉鎮紀委工作的領導和支持,著力解決基層紀委存在的困難與問題。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鄉鎮辦案工作的領導和支持,從人力、物力、財力上支持辦案工作,排除對辦案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嚴肅查處打擊報復紀檢干部的行為。要建立和完善辦案工作的考核考評機制,把辦案實績與評先評優、職務晉升相掛鉤,及時表彰重用工作實績突出人員,變壓力為動力,依靠科學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動辦案工作的深入開展。同時,要加強鄉鎮紀委機構建設,配齊鎮鄉紀委書記、副書記,做到人員配齊配強,按照有利于工作監督的要求配備好鄉鎮紀委委員,配備至少一名的專職紀檢干部來負責鄉鎮紀委的日常工作。鄉鎮紀委書記在認真完成鄉鎮黨委、政府安排中心工作的情況下,集中精力,強化監督檢查,切實抓好本鄉鎮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總之,查處違紀案件是《黨章》及黨內法規賦予各級紀委的一項重要職責,是紀檢機關有效開展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工作,是反腐敗斗爭成敗與否的關鍵,是反腐敗斗爭成果是否取信于民的關鍵。鄉鎮紀委要增強責任意識和辦案意識,充分認識查辦案件的重要性,把查辦案件上升到衡量自身是否有作為、是否有地位、是否有威信上來認識,積極主動地查辦所轄范圍內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努力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為社會發展、改革、穩定作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