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昆明開展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行動。昆明28237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以及全市125個單位及其下屬2766個單位作出承諾,不發送和接受“紅包”,并由市紀委監察局組織專項督查組,對部分縣區、市直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近日,昆明市紀委在全市組織開展了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并制定6項措施切實加大整改力度,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深查問題線索 在前階段自查自糾基礎上,進一步深挖領導干部違規用公款向單位和個人發送“紅包”,收受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借婚喪喜慶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與行使職權有關或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單位、個人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以及未經上級批準以各種獎勵名義發送“紅包”等問題線索;從案件查辦、巡視反饋、廉政談話、信訪(網絡)舉報等渠道梳理發現問題線索。
主動整改問題開展“回頭看”期間,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對過去因各種原因發送“紅包”和未能拒收、退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必須立行立改,限期向組織報告。對未主動報告相關情況的,一經發現,一律先免職,再進行黨政紀立案查處。
拓展舉報渠道 協調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在開展項目督察、執行財經紀律和審計監督中發現的領導干部用公款發送“紅包”違規違紀違法問題進行梳理匯總,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拓展線索收集渠道。同時,主動通過信訪舉報、網絡輿情、社會監督員郵箱等渠道收集問題線索,按有關規定跟蹤調查處理。加大輿論宣傳力度,暢通監督舉報渠道,鼓勵群眾參與監督。市紀委監察局設立收送“紅包”專項整治舉報電話和郵箱。要求各級各部門也要設立公開舉報方式,認真受理群眾信訪舉報線索,及時進行辦理和查處。
嚴格責任追究把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列為監督檢查重點內容,建立健全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加大重要節點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工作力度;適時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財務檢查,規范資金審批、報銷等程序。對違規收送“紅包”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涉嫌違反法律法規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查處的典型問題,予以通報公開曝光。對在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中敷衍塞責、走過場,自身未查找出問題而被上級督查發現問題的,對反饋問題整改不力發生頂風違規違紀行為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同時,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完善監督機制把整治領導干部收送“紅包”納入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范圍,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完善制度規定,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圍繞解決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問題,完善領導干部收送“紅包”處理辦法和上交“紅包”登記處置制度,加大執紀問責的力度,形成威懾,筑牢拒腐防變的制度防線。
建立整治工作臺賬建立健全收送“紅包”專項整治工作臺賬制度,使專項整治各項工作有據可查,防止走過場、敷衍塞責。一是建立日常工作臺賬,包括文件依據、領導批示、安排部署、會議研究、宣傳教育、自查自糾、簽訂承諾、督促檢查、統計匯總、上報材料等內容;二是建立問題線索管理臺賬,包括:問題線索來源、原始證據、擬辦意見、查找問題、辦理結果、跟蹤督辦、責任追究、結果運用等過程和流程痕跡,實行一線索一臺賬,并形成問題線索清單。三是建立問題整治臺賬,包括整治依據、整治內容、整治目標、整治措施,牽頭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備注銷號,以及建章立制、“紅包”處置等內容,實行一問題一臺賬,并形成問題整治清單。整治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臺賬建立、資料歸類、內容更新、統計匯總和資料報送等,并加強督促檢查,防止建賬不積極、不規范、事項遺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