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典型問題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5-04-20 15:35:09   來源:云南省紀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增強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自覺性和緊迫感,扎實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工作,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持之以恒地加強作風建設,現將近期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大理海東開發管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杜良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09年9月至2014年6月,杜良在擔任大理經濟開發區副主任,大理海東開發管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期間,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在過年過節期間多次收受相關單位和有關人員以各種名義所送禮品、禮金共計13.84萬元。杜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云龍縣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建軍(保留正科級待遇)違規收受禮金的問題。2014年春節期間,李建軍收受云龍縣建筑公司項目經理(工程老板)徐某某所送人民幣10000元(違紀款已上交)。李建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瀾滄縣民政局局長黃榮強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09年至2013年春節、中秋節、國慶節期間,黃榮強先后19次收受承建瀾滄縣民政局建設項目的當事人王某某、楊某某、李某某三人,以拜年或給其孩子紅包的名義所送禮金(紅包)共計24000元。黃榮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普洱市思茅區農業局副局長李正富違規收受加油卡問題。2013年至2014年期間,李正富在任思茅區農業局副局長期間,接受他人贈送的中石化價值13000元加油卡。李正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油卡款13000元收繳國庫。

堅決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大力整治“四風”突出問題,切實加強作風建設,是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任務。各級黨組織、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上述典型問題為戒,充分認識作風建設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堅持抓常、抓細、抓長,以鍥而不舍、馳而不息的決心和毅力,持續用力、久久為功,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扎實推進整治“四風”,把集中整改轉變為日常性工作,形成作風建設新常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好監督職責,執好紀、問好責、把好關,采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專項檢查等多種形式,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增強監督檢查實效。要加大制度執行監督檢查力度,嚴格執行紀律規定,始終堅持對踩“紅線”、闖“雷區”的零容忍,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問題,要堅持“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也要追究監管領導責任,指名道姓予以通報曝光。